从本质上讲,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是指权利人对智力创造性成果和识别性标记享有的权利的统称,是一种智力财产权,是私权,当前已为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所承认,且均已有立法保护。
著作权是一种典型的知识产权, 又称版权、作者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人格利益、财产利益的总称,具有无形性、专有性等特性。 而高校高校学位论文完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作品条件,毫无疑问应当收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当前时期,早已不再是立法滞后、缺乏法律保护依据的状况。相反,经过近30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一个基本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多部知识产权领域法律以及40多部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肯定的说,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基本比较完善。立法层面的完善可以保证有法可依,但权利意识淡薄则是一个难以通过立法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保护水平、保护意识等与发达的国家相比仍存在相当的差距。
进入21世纪,知识产权已遍布于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作为权利所有者,对于自己拥有权利的淡化甚至是放任致使非法使用者可以肆无忌惮的实施不间断地侵权行为,同时也让相关管理、执法等部门难以对症下药,从而导致消极管理、消极执法的情况发生,造权利者维权成本提高,难以后的补偿、赔偿,最终影响知识产权的创新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提高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需要较长时间、多方主体、循序渐进地进行,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推荐:
1、首先要提高权利所有者的权利意识;
这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保护意识的根本,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权利所有者应当重视自己智力成果的管理、利用与市场转化,为自己带来收益更为整个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2、提升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的权利保护意识;
政府以及知识产权相应主管部门应当革新现有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达到减少知识产权所有者管理、利用、维权成本的目的,提高权利者开展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与利用的积极性等。
3、提高知识产权使用者的权利意识;
知识产权是智慧财产权、无体财产权,是私权,与物权一样应当受到保护(对于相对人来讲,侵犯知识产权与侵犯物权(如偷盗)均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知识产权的使用者唯有经过合法授权后的利用行为才是受人尊重的,才能做得长久。
综上,提高公众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直接影响相关产业的形成与健康发展,也必将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