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如果我告诉你,中国在WTO的争端案件裁决中成为输家,比如说中国限制稀有金属出口得不到WTO的支持,你肯定会感到沮丧,至少会认为这是一个坏消息。但这次不同,我觉得我们应该值得高兴,可以把它当做一个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中国的改革进程或将加速。
据美联社7月23日报道,两位知情美国官员透露,在有关中国限制美国唱片、书籍、计算机软件在华销售的贸易纠纷中,美国基本取得了胜利。WTO的裁决结果已在上月发给了北京和华盛顿,并将在8月12日公布。
如果情况属实,那将意味着这起在布什总统执政期间向WTO提交的案件即将落下帷幕。当时,美国政府将知识产权问题向WTO对中国提起2起诉讼。其中一起诉讼针对的是中国对国内盗版行为的打击不力,另一起则针对的正是中国音像制品和图书出版行业的市场准入。美国认为,中国政府限制外国书籍等产品在中国市场流通,进口的文化产品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查后方可经其官方机构或国有企业发行,这一针对美国文化产品的不公平政策,令美国业界损失严重。
表面看来,中国的落败,似乎表明美国在这起涉及知识产权的贸易纠纷中成为赢家,因为中国将不得不放开美国文化产品的市场准入限制,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但长远来看,中国才是这起贸易纠纷的真正赢家。
众所周知的是,中国的改革遵循的是一条渐进式的道路,或者称之为“体制外改革”。我们的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在不触动现有利益集团既得利益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增量改革”,是在保证现有蛋糕分配的情况下重新分配一块新的蛋糕,这样改革的阻力就比较小,改革就会进行的比较顺利。但经过几十年的改革,能够改革的领域基本上都改了,进一步改革就要涉及垄断行业等“存量”部分,就要触及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改革就会变得举步维艰。因此,仅仅依靠内部的力量,改革就无法继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中国在2001年正式成为WTO的成员时,我们说中国开始了第二次改革。因为WTO是约束政府行为的国际协定,内部力量无法撼动的利益,WTO这个外部力量却可以轻而易举的解决。正是凭借WTO的力量,中国的改革打开了新的局面。
现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了,中国改革领域仍难以触动的领域之一就是行政垄断行业。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都深受垄断之苦。我们经常感叹电力行业抄表工年薪十万的不公,对中国电信复杂而高昂的资费感到无奈,对铁路春运一票难求早已麻木,对石油双雄“裸油价”的论调感到惊讶,对中石化“天价吊灯”的奢华无比愤怒。而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垄断带来的伤害可能是致命的。就拿中国对进口文化产品的垄断经营而言,其直接结果是导致消费者享受文化产品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比如,每年限制20部美国好莱坞大片的进口,姑且不论我们是否会有面临美国文化软实力冲击或者美国文化帝国主义战略侵扰的可能,垄断经营的必然结果是垄断高价。当消费者无法支付高价时,实际上垄断经营就鼓励了盗版。而当一个国家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时,盗版无疑是灾难。
尽管对于消费者而言,盗版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一种奇怪的福利增进却并无不妥,但对于国家而言,那事实上意味着它从此与创新绝缘。道理很简单,创新需要巨大的固定成本投入,而当创新的产品尚未上市时,盗版就已肆无忌惮的充斥市场,谁还愿意创新呢?于是,在这种拙劣的环境浸淫下,中国的企业多半被锁定在资本节约型技术进步的路径上。而微观个体行为在宏观上的自然反应就是我们现在只能成为“中国制造”,而不能升级为“中国创造”。熊彼特指出,创新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要知道,创新才是一个国家实现长期增长的原动力和内生增长的根本源泉。
可以预见的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如果仅凭内部的力量,中国垄断领域的改革仍然只会零敲碎打。而现在,WTO裁定中国在文化产品贸易纠纷上败诉,无疑给中国在垄断领域进行卓有成效的改革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但可悲的是,这样一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改革,却是由外人经过百折不挠的努力才得以有可能推动的。
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