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家电网 日期: 09/08/20
HEA家电网报道:走入家电卖场TCL专柜,“MiTV互联网电视”随处可见,这似乎已成为TCL的“招牌菜”,以此吸引顾客驻足,只是专柜里还是门可罗雀,顾客寥寥无几。而如今,让TCL自以为傲的互联网电视还给它带来了麻烦,是否会成为一颗烫手的山芋则要看其造化了。
TCL互联网电视遭遇版权商的诉讼
8月18日,影视数字发行商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优朋普乐)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了实名举报信,TCL生产销售的互联网电视MiTV上未经许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权的电影,存在未经授权向用户提供大量盗版影视剧内容的行为。优朋普乐相关负责人接受HEA记者采访时表示:“TCL侵犯优朋普乐版权的电影超过100多部,我们已向北京市相关法院起诉惠州TCL集团。”

打着互联网电视噱头的TCL专柜冷冷清清
“MiTV互联网电视”是TCL与迅雷、PPS等合作推出的品牌。据优朋普乐举报中称,该系列电视提供了“MiTV影客下载引擎”功能,能够让用户搜索并观看由迅雷和PPS提供的大量未经合法授权的影视内容,“MiTV”内置芯片集成后,资源被特定指向迅雷和PPS,用户并不能自主选择其他网站平台。
这个让TCL等电视厂家大肆鼓吹的新技术无疑使影视版权所有者的利益遭受巨大的侵害。优朋普乐告诉HEA记者,与PC不同,TCL的互联网电视MiTV并不只是起到一个显示器和上网的功能,而是起到了一个提供内容的作用,因为该电视的主页面中提供了高清影视和在线搜索功能,但这并不是面对整个互联网,而是通过内置的芯片将用户定向引到了迅雷和PPS两个去处,而这两个平台中的内容中目前超过100多部电影构成了侵权。如此看来,TCL无端地成了网络盗版的“同伙”,家电制造业的这种创新也会成为盗版的新渠道。
优朋普乐对TCL的这次诉讼,成为了国内互联网影视发行公司与传统电视机制造商之间的首次诉讼。在互联网电视的蛋糕尚未做大之际,版权商的诉讼无疑给自我膨胀中的TCL泼了一盆冷水。
政策监管让互联网电视戴上“紧箍咒”
TCL互联网电视的麻烦还不只来自版权商的诉讼,之前,包括TCL在内的彩电厂商新推的互联网电视还遭遇了来自国家广电总局一纸通知的严管。
8月14日,广电总局封杀互联网电视的通告终于出炉了。广电总局下发《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近期,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要求厂家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方可从事互联网电视。
此《通知》如同“封杀令”,打击对象不仅是互联网企业,还包括现在正在力推互联网电视的家电企业,如TCL、创维、海信、海尔、三星等厂家。而且,对于电信系统的IPTV业务,也是一次“再度打击”。从通知要求看,除了电视台以及具备IPTV牌照(现在获得IPTV牌照的只有上海文广、央视、南广传媒、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数家机构)资质的企业符合要求外,迅雷、新浪、搜狐等网站都被排除在互联网电视的合作方之外。而TCL的联手对象就是未获得IPTV牌照的迅雷,所以,即使互联网电视可以发展下去,其还面临着转变合作方的准备。
TCL MiTV互联网电视
互联网电视只是概念炒作?
互联网电视,是指用户通过IP网络,以机顶盒或带上网功能的电视机为载体,通过以点播、下载或在线观看等方式来实现对互联网节目内容的观看,其实就是一台能够连接到互联网的电视!互联网、电视机、计算机“三网融合”一直是业界和消费者共同的愿望,而互联网电视看上去正是将这种美好想法实现的产物。其实这种美好的设想,存在巨大的缺陷与隐忧。
我们可以看看宣称国内互联网电视领航者的TCL互联网电视的情况:今年TCL推出的“MiTV互联网电视”,宣传能够从互联网上下载“高清大片”等影音视频,并且支持待机下载,甚至还号称有屏蔽技术,可以完全实现绿色健康下载……。而事实上,TCL“互联网电视”最大的功能仅仅是支持网络视频下载而已,这其中还要受到下载速度、下载版权的问题限制。
倘若这样,还不如直接电脑上下载欣赏好了,再说,打着新概念的旗号,TCL互联网电视的价格也让很多人望尘莫及。相比同档型号电视机,其价格高出接近20%。如一款40寸的TCLL40S9FE的售价为8499元,这可不是我等一般的平民能够消费得起的。再者,大家都已经习惯了用计算机看电视,所以互联网电视打败电脑长期以来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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